主要职责
1、贯彻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方针、政策。
2、制定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3、制定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本区各镇、各行业开展依法治理工作。
4、管理、指导律师工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;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。
5、管理、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。
6、管理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、基层司法所(司法员)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。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。
7、管理、指导法律援助工作;“148”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。
8、负责司法行政申诉、复议、赔偿、处罚、诉讼等有关工作。
9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,协调“110”公安、司法联动工作。
10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机构设置
根据上述主要职责,奉贤区司法局内设7个科室:政治处、办公室、法制宣传科(区普治办和依法治理科)、基层工作科、社区矫正工作科(安置帮教工作科)、律师公证工作科、法制科。派出机构共有14个司法所(8镇、4大经济开发区各1个司法所、临海社区和西渡社区各1个司法所)。局属有两个事业单位即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奉贤公证处。管理指导机构有12家律师事务所、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。另外还管理指导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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